更新时间:2023.02.24
对于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既不能出省也不能出市的,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才可以前往外地。《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担保人待审是指侦查机关指示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押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嫌疑人不逃避、阻碍侦查、跟踪的强制措施。犯罪通常较少,没有拘留或逮捕,但对行动自由有一定限制的嫌疑人应当予以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被逮捕,有重病、怀孕、哺乳的
取保候审出来后一般不可以出省,出省的需要经执行机关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可以出市,但是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的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经过批准的可以,否则不可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取保候审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并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取保候审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地,所以取保候审不能跨省打工。 1、如果离开本地去外地打工,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并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
取保候审非经批准不可以出国。 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
取保候审一般不能出市,除非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取保候审能出本市。取保候审一般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但经执行机关同意,是可以离开所居住地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
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