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的,和初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一样,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港澳台居民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结婚登记需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出生日期;证明民族和婚姻状况,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还需要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 2、审查。登记机关必要
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程序包括: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4、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登记需要手续: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双方均为中国公民,需办理结婚登记。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双方都没有配偶,愿意结婚。双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他们有身份证、户口簿和双色2英寸照片。他们在中国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一方是香港、澳门、台湾的居民或者外国人,应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