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我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法人资格。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而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代理公司参与民事活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若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
保证人对债务保证应当承担的责任由: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欠款等,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到期债务的,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即可。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那么该股东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在一般情形下,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在未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形下不承担责任。其在任职期间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公司承担后果。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
股份公司法人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有: 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和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与设立有关的费用和债务将失去公司能由实施设立行为的发起人承担; 2、对于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在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还对认股人已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
公司欠银行钱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只要各股东均按公司章程履行了出资义务,就不会对公司的外债承担责任的。
分公司不具有担任担保人的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担任担保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不得为保证人的。但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次责,通常次责承担总经济损失的 30,也就是三七开。但现实中也有根据事故中过错行为大小多少,以及伤亡人员的经济状况,次责按二八开或者四六开的。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