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交强险保险理赔的流程: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被保险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损失和财产损失。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无责任人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 1、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当事人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保险公司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当事人; 5、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当事人
一年不交交强险的,但是车子没有使用的,那就无需承担后果。如果一年没交的,但是车子又在正常使用的话,一旦发生了任何交通事故产生的人员的伤亡,则必须由车主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此外如果被抓到,会依法扣留车辆。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投了保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可以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
交强险理赔的顺序如下: 1.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2.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3.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二方均有责),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
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这些权利: 1、投保人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对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强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
是交强险赔偿的范围的损失是: 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 2.交强险死亡伤残费赔偿范围: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