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交强险索赔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
交强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应当是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
当事人的交强险在发生事故后,进行赔偿的具体程序包括: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交强险理赔程序如下: 1、被保险人申请索赔; 2、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 3、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及相关文件后,应当进行审查。根据现有材料现有材料确定赔偿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或死亡伤残限额的案件,医疗审计人员应当签署意见,并在5日内支付赔
未投保交强险赔偿的办法是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丢了,可以去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一个交强险保单抄件。交强险标志丢失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 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了交强险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没有交强险车辆,可以处以暂扣机动车,并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
交强险理赔的顺序是: 1.一方有交强险的,交强险一方先到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2.双方均有交强险(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3.双方均有交强险(二方均有责)的,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所
交强险理赔的顺序是: 1.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2.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3.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二方均有责),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