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特定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条件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国家救济款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本罪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本罪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致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既遂的,则我国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定罪量刑所适用的规定为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