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认定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条件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不够伤残等级的赔付方式: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工伤保
非法用工的认定:非法用工是指用工单位或被用工者主体不适格或合法用工单位用工行为不合法的情况。如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 非法用工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确定方式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是在伤残鉴定之前做的,在工伤事故中,伤残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必须要在被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做。但是如果是第三人侵权的,可以先做伤残鉴定,请求侵权赔偿。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要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最后需要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用人单位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仍然超过申请时间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并且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一般情况下,工伤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劳务派遣关系中应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的做法是: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2、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