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将合伙资金挪用,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构成挪用资金罪。诈骗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法人不需要挪用公司资金,因为资金就是属于法人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若是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的资金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集体决定用款不构成挪用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股东是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必须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
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是指无权动用而不经批准许可,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或者虽有权动用,但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私自将公司
挪用履约保证金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合同中规定了违约责任的那么就按照违约责任来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就会触犯刑事责任,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股东没任职的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 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
股东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挪用公款罪处理。具体而言,一般是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将公司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存储,还有的是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单位职工利用职务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处理:挪用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
挪用资金后即使已经坐牢,还是应当还款。因为坐牢是被判限制人身自由刑,而还款是民事上的责任。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行为人挪用资金的行为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