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
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包括: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
有下列义务: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通知义务。 有下列责任: 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三、实行责任运输。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合理运输义务。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责任是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同时不得损毁货物。
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有如下责任: 1、因货物包装缺陷造成损坏,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人应当承担因夹带、隐瞒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原因造成吊具断裂、货物损坏、起重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乘坐的权利;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提货; 2、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土石方运输合同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信息;土石方的数量、质量等信息;运输的时间;运输的地点;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的,应当按照货物价值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因货物包装缺陷造成损坏他货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装载的货物到站卸货时,托运人应赔偿
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包括: 1、告知义务; 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安全运送任务。 根据2021年
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有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并采取有效的包装方式,保证货物不能灭失、损坏和到货后及时通知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