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外籍及港澳台职工参保后最多可享受2次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不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待遇。参保职工在国(境)外生育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不享受生育(包括并发症)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待遇。带上相关资料到参
离职后不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为在职职工享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
可以。丈夫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其未就业的配偶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待遇。需要丈夫在妻子分娩的次月1日起一年内提供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申报。丈夫要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如果未满一年,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2、是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十个月; 3、就是要求女方并没有被列入生育保险的范围,如果女方的单位也为女方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产假。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
女职工生育第三胎,能够享受产假待遇。其产假一般有98天,产前可休假15天;如果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给该职工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生育保险劳动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