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
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人身安全; 2、客观表现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危险,但仍未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事故;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有义务维护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的直接人员;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
犯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中国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有以下情形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为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依据刑法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或者是出现了造成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
一般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 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上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行为人在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处罚的对象是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