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押担保的期限的规定: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依法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担保;如果未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为担保期限。
如果贷款人认为抵押担保的行为足以保障其贷款债权的,不需要其他的担保人;如果贷款人认为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担保人来保证其债权的,则借款人或者第三人还需要向贷款人提供其他的担保人。
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关于反担保抵押期限,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计算反担保抵押期限的时候,首先如果之前签订了合同,我们是需要按照合同进行执行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么期限一般是从产生担保责任开
提供担保是否需要提供抵押物需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类型确定,如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是抵押担保的,就需要提供抵押物,如双方约定的是定金担保的,就不需要提供抵押物,但是需要支付定金。
抵押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律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反担保的法律规定: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担保人所负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