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
刑事案件,不是都会到检察院。只有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到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但是需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因
刑事案件只有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到检察院。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到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在二个月内移交人民检察院。 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会在三个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
保外就医的申请程序: 1、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 2、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是可以取保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如果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不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院和公安。自诉案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取保的情形有: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满,案件尚未
保外就医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