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可以的。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如
单身未婚能收养孩子。只要当事人同时满足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本人未在医学上患有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那当事人就可按照法定的收养程序收养子女。如
单身女性可以收养孩子,收养人应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 法定的收养条件是: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
单身未婚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收养孩子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异性养子女需要有四十岁的年龄差。收养孩子不管有没有结婚都需要年满三十周岁,并且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只要符合收养的条件就可以。单身不是阻碍领养孩子的因素,单身反而满足了没有子女的条件之一,单身年满三十周岁,并且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没有法律上禁止抚养孩子的疾病存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是可以抚养孩子的。只要是有利于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茁壮成长的,
单身可以领养孩子,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想要在福利院收养孩子,收养人首先应当满足没有孩子的条件,也就是说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其次,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身体能力、智力能力、经济能力以及
单身可以领养孩子。但是要具备下列的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
单身外国人能在中国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可以的。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一般情况下,单身的人只能领养一名小孩,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1名的限制。
离婚单身可以领养孩子。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年满30岁后,即使是单身的人也可收养子女。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
单身女性可以领养小孩,但须具备下列条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子女;未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符合收养孩子条件后,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