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以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如下: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算。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在世期间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日期为自然人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以下几项: 一、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关于时事新闻。 三、关于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
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获得。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通用数表、历法、事实消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文件及相应的译文等。这些不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二)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