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批捕后补充侦查是叫退侦的,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的规定有: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3、经过一次退回补
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四种应当补充侦查的情况,首先,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认为案件存在犯罪的嫌疑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第二种情况,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时,也会退回
法院退卷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时限是最长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若是经过二次补充,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
开庭后,关于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 1、检察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 2、没有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会做出无罪判决。
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不合法的,因为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权力一般为补充移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在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的好坏无法定夺,补充侦查一般是因为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可能有非法情形或者不足以定罪量刑,或者有其它遗漏的情节,因此需要退回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