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需要以下资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职工档案。 3、《劳动合同书》。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5、《招用人员登记表》。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中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等。
首先,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
并不是提供劳动就成立了劳动关系。除劳动者按照单位的规定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外,还要双方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是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才会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
劳动仲裁考勤记录一般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当今存在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的单位的地位往往不平等。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法》制定的目的也在于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如果已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
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