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代位继承具有特定特征: 1、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理解如下: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含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依法就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转继承人不一定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1、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 1、配偶。 2、父母。 3、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 7、胎儿。 2、法定继承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财产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代位继承人需要承担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
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在没有遗嘱情形下任何人无权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适用遗嘱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