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在于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当事人依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对于合同被撤销事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被撤销而受到的损失等。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以下几项: 1、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到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积极减少自己的财产或消极对待自己的到期债权的行为。
债务人有减少财产或者增加债务人负担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上述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前,此时债权不存在,不能认定为债权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包含: 1、撤销权又称债权人撤销权,因此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债权人。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使用其债务人的音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在其到期债权的范围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为行使撤销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但超过其债权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只有债务人处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但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具有撤销权的民事主体。比如因遭受他人欺诈而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享有撤销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
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