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流程: 1、土地权利人将材料送土地所在国土资源分局窗口,经审查合格后,出具收件书给申请人。 2、国土资源分局在8个工作日内经调查后将初审合格的相应表格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交到市局窗口。 3、地籍科经办人员审查国土资源分局提交
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可以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需要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是随土地走的。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伪造土地使用证贷款的处理方式:构成伪造国家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与质押区别在于: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
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土地使用权可以重复抵押,只要在该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即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可以抵押;如果是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可以抵押。抵押人只能使用法定的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抵押。
单纯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使用权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额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签定抵押合同。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抵押。法律有规定,如果划拨土地的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等条件就是可以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