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缓刑后进行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罪犯表现良好,刑罚便可以不执行,而累犯的要求是前后罪的刑罚都需执行完毕。执行完毕不是刑罚不再执行,所以缓刑后进行犯罪不构成累犯。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的处理,如下所述,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条件为: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
判处缓刑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要求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而缓刑意味着刑法没有执行或赦免,所以不构成累犯。
不构成。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判处缓刑是不构成累犯的。
不构成。因为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前罪是缓刑的,后罪无论是在缓刑期间犯的,还是缓刑期满犯的,都不构成累犯。
犯罪分子判缓刑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间,是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中累犯需要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
罪犯死缓刑期满的处理是: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罪犯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不构成。《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刑法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之要求。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