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共益债务一般由共同受益人承担,也可由共益人协商由某个共益人承担。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继承过程中,会涉及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涉及的债务清偿问题,适用的原则主要是以下几点: 1、继承人如果选择继承遗产的话,就不仅可以享受继承的权利,还需要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
离婚时如果有债务,应区分债务的种类而确定清偿责任。 1、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无论是以夫妻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怎么承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不过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
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如果债务超过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那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超过的部分,也可以不偿还超过部分。如果继承人不想承担债务,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在法律中的具体规定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死亡债务人的债务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或者在分割遗产时,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对于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继承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则其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破产公司的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