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劳动仲裁不受理劳务关系引起的纠纷,受理以下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以下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 (3)调解阶段; (4)裁决阶段;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
申请仲裁劳动关系,注意以下事项: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仲裁,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以下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如果当事人要申请仲裁劳动关系,要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当事人之间就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需要依照下列条件来申请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其他。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如下: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事的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一般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诉讼稍微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一般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是: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