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不予逮捕的情形有: (一)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
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适用逮捕的情形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罪证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
逮捕的情形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行为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的。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 1、涉案人员实际并不构成犯罪的。 2、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同时结合《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所犯的罪行进行衡量,发现不可能适用徒刑以上的刑罚的。 3、涉案人员本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必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逮捕前一般要刑拘,特别是针对现行犯的,一般先予以拘留,若符合逮捕条件的,再提请逮捕。但若是在逃犯,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可以直接对其进行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适用逮捕的情形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具体的危险性情形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
可以变更逮捕的情形有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3、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可以予以逮捕:1、该犯罪嫌疑人有再次作案的嫌疑或者动机;2、会危害到国家和公共安全的;3、有嫌疑或者动机去毁灭销毁证据或者伪造
如果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依法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对有证据证明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