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根据情节的严重性,量刑在三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 主要类型为以下几种: 一、第一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第二类,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传统观点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实际的社会危害,比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的情况,则应当要判处十年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每种罪名的量刑都是不同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破坏交通工具罪处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恐怖活动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可以判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中国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在《刑法》第二章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中,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危害公共安全罪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决水、爆炸等罪的,应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几年,要根据其具体罪名才能确定判刑年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破坏交通设施罪为例: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
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很多种,最高的是判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