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这是自然人的人格权。法人的人格权主要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人格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或任何组织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包括: 1、总承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承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发包是建设单位将所要进行的建设任务以总承包合同或部分总承包合同的方式发给承包单位的过程,建筑工程发包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身份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享有,以该身份利益为课题的一种民事权利。 身份权主要包括亲属权、配偶权、亲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等。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的权利都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
姓名权属于人格权当中的一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公民的姓名权都是不受他人侵犯的。 姓名权的内容: 1、自我命名权 2、改名权 3、姓名使用权 姓名权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姓名决定权。 2、姓名使用权。 3、姓名变更权。 4
所有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人可以对其自有财产进行实际控制,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财产、收取财产产生的经济利益。
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房屋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房屋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房屋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
所有权,一般有四个基本内容,具体如下: 1、占有。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2、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权他人使用,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担保物权包括的权利有: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等,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