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是: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是必须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议。股东具有以下权利: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也称
股东决定是更为严肃的股东决议。两者的在作出主体上有区别。 股东会决议一般指的是私营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因为这种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的股东仅有一人,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只能股东决议。 股东决定一般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出现。有
《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股东大会流程如下: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4、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股东大会开完,如果是上市公司,则需要进行公告。如果不发布公告的话,上市公司股票将处于停盘状态不能交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够上市。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职权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股东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召集人; 2、召开会议前二十日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