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夫妻离婚婚后财原则上平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子女照顾、女方与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离婚后,若发现有一方出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违法不道德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是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复婚之后又离婚的,复婚前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收入。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则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保险,或者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则保单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能要求分割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