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为原则上不超过九十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比如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行政机关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处罚较轻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的处罚较轻是指依法应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工商行政处罚书一般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下来;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对于工商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做出行政处罚书,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首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次,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
行政听证后,行政机关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组织听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行政机关可根据听证笔录,依法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与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处罚的起诉期一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提起诉讼的,有效期为十五日内。
当事人若被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而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该行政机关可在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给予警告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行政处罚是没有规定的,只要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再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
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执行。 二、如果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给予警告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行政处罚是没有规定的,只要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再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