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告知书一般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果属于当事人不在场情况下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行政处罚决定,应在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在该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强制其履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在复议期限、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申请法院执行。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的时间是六十天。如果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的六十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则上是一直有效而不会失效的。前提是行政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处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处罚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情形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超越职权的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三个月内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自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申请条件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不能不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
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没有固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了执行的期限,如果是罚款的,一般是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缴纳。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要在规定期限内执行。
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能当场作出;并且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情况特殊的,则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较轻的,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二年内作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若无特殊情况不会失效,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尚未被发现的,应当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要7日才能做出决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