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撤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之一。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其他与起诉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超过诉讼时效后还款能视为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取得拒绝履行抗辩权,但债务人自愿履行的,视为放弃抗辩权,履行有效。被告方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履行义务,继续还款,这就清楚地证明他已经放弃了抗辩权,因而可以认定是对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或者说
债权转让可以通过诉讼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
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另行出具借条不能让已经过了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规定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只有几种,即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且能够证明自己主张过相应权利,而重新开具借条的行为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中很难得到支持。 诉讼时
债权转让无效如下: 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不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法不得转让的; 二、根据《
主债权从债券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义务人同意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提起了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义务请求的等,出现这些情况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中止则适用于整个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但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的诉讼不是会因此失效的。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原债权人可以选择撤诉,债权转让生效后,由受让人自行对债务人行使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死亡,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死亡的,由继承人追讨债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的诉讼时效从有关程序终结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