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以出资劳务。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
可以。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履行方式包括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 1、直接用货币进行出资,将货币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出资,用非货币出资的,应当先进行估价。
可以转让。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样会导致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有的资本不一致,是一种欺诈的行为,可能会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是法律不允许的。但可以通过正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下列财产进行出资:一般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不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劳务出资可能造成公司财产的不正当减损,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