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有:1.对债务人的效力。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处分与管理财产的权利应当受到限制。2.对债权人的效力。破产程序是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设计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3.对第三人的效力。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财产处分的
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有: 1、债务人处分与管理财产的权利受限,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受限,债务人的身份地位受限; 2、债权到期,破产债权的财产担保权行使受限,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3、债务人需向管理人履行债务。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2、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 3、债权申报。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 1、法院需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2、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3、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需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法律效力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 2、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建立法律规范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特征之一; 3、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实施法律是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2、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 3、债权申报。
法律效力的特点如下: (1)调整人的行为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即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 (2)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建立法律规范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的主要特征之一; (3)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实施,是利用法
1、受理期限具体可参考相应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2、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及时通知债务人,破产对债务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故债务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申请破产,而且有权就自己是否具备破产原因或者是否有不适用破产程序的其他理由提出意见 3
企业可能由于下列原因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会进行破产清算。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也会被依照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1.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2.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
不可以。新破产法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撤回破产申请不是没有规定,而是有明确规定的。新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据此,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法院当然也不能允许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