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破产清算抵押债权具有优先权。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最后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后当然要还债。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债务人破产清算,清债权由清算组进行公告处理,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经清算,单位仍有债权债务问题的,则工商部门依法不予注销。
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之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该期间为30天到3个月。这个期间从法院公告受理破产之日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债权应当提交相关的材料,如证明债权数额的证据等。但是,如:债务
债务人破产清算债权人要追讨债务的,可以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向管理人及时申报债权。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权利,也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债权人必须经过债权申报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在债权被审查确认后,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清偿。
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除有保证人和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履行的,其他注销后
不会消灭。 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
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除有保证人和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履行的,其他注销后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常是不能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债权全部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在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原债权人返还。
破产清算,不是先偿还债权人。破产清算先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和普通的破产债权。普通债权是最后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