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给予警告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行政处罚是没有规定的,只要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再次处罚。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
行政处罚的时间应当在两年内。超过二年若是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的警告处罚可按照下列程序来执行:先由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然后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当场交付给当事人;最后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和警告,要求其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不再犯。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没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治安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处罚人是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则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作出行政处罚后,如果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则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行政机关要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也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在诉讼期间,是可以执行的。在诉讼期间,行政机关并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如果符合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则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查封、抵押财物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