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行政处罚相对人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十日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对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
行政处罚财产罚申诫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相出方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以示警诫的行政处罚。 又称为声誉罚或精神罚。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过了行政诉讼起诉期则得不到法院受理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上述主体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从受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行政申诉不是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属于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对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