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以下情节可以减轻刑事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属于防卫过当犯罪的。
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有: 1、特殊主体:如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聋哑人或盲人; 2、特殊犯罪时态:如犯罪准备、暂停或未遂; 3、法定减轻情节:如坦白、自首、立功等; 4、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些酌情情节,如犯罪
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有: 1、犯罪不满十八周岁的,量刑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对中止犯,无损
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有: 1、告知后处理的案件; 2、其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不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五)不满十四周岁的。
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刑事判刑能减刑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应当
可以对违法行为人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行为人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但是未满十八周岁,或者行为人已满七十五周岁,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和减刑的区别是:对象不同,减轻处罚是对未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是对已经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条件不同,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减刑则是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可以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