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名他人名义买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保障性住房,但是出资人实际上并不符合购房条件,即使登记权利人认可借名购房事实,出资人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一旦登记权利人擅自将房屋出售,即使证明了借名购房事实存在,房屋也是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
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
当股东产生矛盾,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做出解散决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作为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一、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申请法院解散公司,需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达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事由是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
公司法一人公司的理解如下:一人公司一般是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由“一人”可以为自然人、法人。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包括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债权人诉讼请求权;出资人出资义务;股东抽逃出资;股权归属;股权转让后办理变更登记等。
对于隐名股东公司解散后,若是清偿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将利润分配给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