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2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2、无责任的赔偿
交强险有责无责都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在商业险的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够的部分再由责任人承担。
交强险有责无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注意: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限额为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
交强险赔偿限额: 1、有责任时,死亡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限额0.2万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
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首先,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其次,被保险机动车
交强险用来赔偿除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的规定,其限额分为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用限额和财产损失限额。机动车有责任的限额分别是11万、1万和2000元,总和11.2万。
交强险赔偿限额是: (1)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万、2000元; (2)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1.8万、1800万、100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被保险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损失和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