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有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行为,并且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期限的规定为,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后,转让发生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发生如下效力: 1、自撤销权形式完毕之时,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之间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2、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返还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适当折价补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有权撤销被告。审判结束后,被告在判决前转移了资产,导致名义上没有资产,无法执行。债权人有权起诉法院撤销被告的行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行使撤销权,并且适用的情形是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等行为。
(一)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真实存在; (二)债务人存在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收购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三)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
当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