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以及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危害自己实现债权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债权人撤销权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的。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享有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当债务人存在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行使方式: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债权人撤销权应当以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一种保全其债权的措施,是在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一种债权保护方式。
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破产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计算比较特殊,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前推算一年。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
根据规定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并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来行使。
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偿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或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给付内容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