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交通事故的证据目录清单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 2、被扶养人身份信息; 3、被告的身份信息; 4、驾驶证、行驶证;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意见书; 7、住院病例、医药费票据等。
证据目录:证据一: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被扶养人身份信息(原告配偶、父母、子女)等证据二:被告的身份信息、驾驶证、行驶证、公司注册信息、保险单等主要证明原、被告的主体适格及车辆投保情况;证据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车辆鉴
第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如下: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五、护理费证据。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七、交通费。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如下: 1、提起诉讼的证据、证明身份的证据,抢救费用及医院医疗费用证据,误工日期、误工费证据; 2、护理费证据。住院伙食补贴、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评估赔偿证据、残疾人生活津贴、残疾赔偿金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更换
刑事证据这样搜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按下列方式收集: 1.书证的收集。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 2.物证的收集。物证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损的物品。这些物品应当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难,比如受损的水果等,应当拍照保存。 3.鉴定结论的收集。鉴定
收集交通事故中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的: 1、交警根据事故情况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这个不需要当事人收集; 2、经治疗花费的医疗费,以及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依据,这个需要自行收集。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一般需要收集准备的证据有以下几类: 1、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出具); 2、受害过程及医疗过程的相关证据(病历、医疗费票据); 3、伤残鉴定书(如果构成伤残的话); 4、护理费票据、交通费票据、陪护人员住宿费票据;
交通事故证据的收集: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主要证据,有监控的可以调取监控,还应当提供车辆基本情况信息,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案发时的实际情况,现场照片,以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相关凭证、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