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划分行政处罚管辖权的方式:行政处罚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且管辖的行政机关需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来划分。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适用于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场合。凡是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对相对方的管辖依据有疑问的,争议各方应当及时报请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不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按照下列规则来确定的: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并且该行政机关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
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人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人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确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的办法:地域上的管辖一般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级别上的管辖则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是按照下列规则来确定的: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并且该行政机关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第一,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会生活、公共事务的管理互有交叉,因此表现在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管辖上也必然是互有交叉,权责不明确,无法按职能真正落实管辖。第二,由于我国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都有管辖权的,此时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进行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