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如果使用人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若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专有权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且前述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录音录像能作为证据。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专有权主要包括:依法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等相关权利。且前述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支付合理报酬;著作权人已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录音制作者不得擅自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向原作品著作权
由于私自录音并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属于法律禁止的取证方法,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采取违反法律的规定取得的录音证据都是可以当做证据采用的。当然,私自录制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其本身证明力的大小还是取决于其录音的内容,而且最好与
录音录像者制作者一般指的是独立创做该录音录像的人或组织。录音录像者的权利一般指的是,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并且前述权利的保护期限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限制: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的限制。 2、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的限制。 3、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的限制。 4、录音录像制作者利用表演者的表演的限制。
音像制品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确定如下: 1、一般根据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侵权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或难以计算的,根据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3、如果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或难以计算的,根据侵权人违法所得赔偿。 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