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再婚后的遗产,如继父母与继子之间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则继子是可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根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再婚的子女可以继承遗产。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继父母子女有权相互继承财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是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的。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
遗产继承可以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形成扶养关系的再婚子女能继承遗产。如果继父母与再婚子女形成扶养关系,再婚子女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权利;如果继父母与再婚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再婚子女没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权利。
遗产分割完毕,是否可以再重新分配,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财产分割以后是否可以申请再进行分割,应当根据是否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视情况而定,继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继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继女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
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2、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未形成抚养关系的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遗产所在地公证
再婚后,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分配,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继承。在分配继承财产前,首先对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处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份。
继女是否可以继承后妈的遗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继女和继母有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遗产; 2、继女和继母无扶养关系的不可以继承遗产。对于继子女来讲,父母再婚不代表自己就可以理所应当的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了。另外,就算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也
遗产分配可以不平等,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