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竞业限制合同需要的条款包括: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3、竞业限制期限; 4、竞业限制补偿; 5、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的范围在于禁止劳动者到新单位生产或者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一定要签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不成立,竞业限制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人员、期限、范围、地域、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等。 竞业限制的内容通常体现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中。实务操作中,有时还约定员工离职后定期通报就业状况的义务,以此作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前提条件。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竞业限制没有补偿金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中未应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劳动者主动放弃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当劳动者遵守约定时,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能不给,但劳动者可以主动放弃。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以下法律特征: 1、竞业限制补偿金必须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产生; 2、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劳动者履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条件; 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不是每份劳动合同都必须规定竞业限制,法定的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需要签订竞业限制,不过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决定是否签订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体现竞业限制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不属于劳动合同必要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