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在双方依法约定的期限内仍然有效。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该期限内对双方具有拘束力;超过该期限的,则失去效力。
竞业限制补偿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以劳动者履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条件;支付期限、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产生;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其他。
劳动合同可以包含竞业限制退款,但不是必要条款。以下劳动合同条款为必要条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条款。
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
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规定是,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无约定的,则可根据之后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应遵循保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实践操作中,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参照标准是实际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哪些
竞业限制补偿金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如下: (1)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 (2)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
竞业限制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违约金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高低和损失的大小。其它影响因素还有履约程度,过错大小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
劳务合同中一般不能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签订竞业限制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竞业限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法定的竞业限制,主要针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2、约定的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或订立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
适用竞业限制的法定对象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