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且仅能由农村户口的村民享有。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即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住宅等建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虽然属于建设用地,但是与普通的建设用地有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自建宅基地政策是:宅基地一般仅允许建设住房,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不能继承。因为公民对宅基地以及自留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可以继承,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1、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不能继承。因为公民对宅基地以及自留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可以继承,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 首先,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在农村盖房,申请免费的宅基地可以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发证占有、使用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