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有以下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社会危险性。
犯罪嫌疑人主要有的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
违法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是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的称谓,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之后,不再称为犯罪嫌疑人,而被称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罪犯不一样,只有犯罪嫌疑,不等同于有罪,依无罪推定的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3)犯罪嫌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最多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为七天。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如果是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还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