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
诈骗罪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是犯罪情节较、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不可以。强奸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即使未遂,刑期也应在三年以上,缓刑的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强奸未遂不能适用缓刑。
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经人民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如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不能适用缓刑。
强奸罪如果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缓刑能工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但是并未禁止工作。
判缓刑了是可以出门的。但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虽然判缓刑了也属于服刑人员,行动自由是受严格限制的,特殊情况须离开居住地的,七日内须经司法所审批,七日以上须报司法局审批(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缓刑犯不可以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缓刑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新罪的,不能以累犯论处。
缓刑不可以构成累犯。缓刑考验其内再犯罪的,或者缓刑考验期满五年内再犯罪的,不算累犯,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